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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澄府规〔2025〕1号)

2025/01/16 6.4k 阅读 191 点赞
  • 索  引 号:008228464/2026-1149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01-16 09:54
  • 标       题: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澄府规〔2025〕1号)
  • 文       号:澄府规〔2025〕1号发布日期: 2025-01-16 09:5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澄迈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金安筹备组,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企事业有关单位: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县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现行的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现将继续有效和废止的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废止的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澄迈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