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28464-07/2026-2499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26-04-03 18:46
- 标 题: 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县级科普场馆考核工作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4-03 18:4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县级科普场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澄迈县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澄科工信规〔2025〕2号)要求,县科工信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县级科普场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被认定满一年的县级科普场馆。
二、考核内容
围绕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的指导思想,着力促进澄迈经济发展和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对县级专业科技馆和科普基地2025年科普设施维护建设(更新)、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开放接待、开展科普活动、科普作品创作、科学知识宣传等情况进行考核(详见附件3)。
三、考核方式
采取“材料考核+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材料
(一)澄迈县科普场馆考核评分体系。
(二)附件材料:反映科普设施维护建设(更新)的发票、合同等复印件;证明对外开放及免费开放的材料复印件(如参观登记本、参观函件、介绍信、门票减免优惠记录、预约登记本等);开展科普活动或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预(决算)、影像图片、媒体相关报道等复印件;科普人员培训等其他体现科普工作成效的材料;年度发放科普宣传物料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的单位承诺书;加盖单位财务章的经费支出决算表;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意见;上年度获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其他需要的附件。
(三)考核材料要求:
1.考核单位应依据《澄迈县科普场馆考核评分体系》进行自评并按顺序提供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详见附件4);
2.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采用皮文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左侧装订成册,书脊必须有申报单位名称。一式两份,所有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四、时间要求
考核材料报送至老城镇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4楼A407办公室,报送时间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20日前。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核的准备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考核表,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如发现在考核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无故不按时提交材料或不配合考核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附件1: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澄迈县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4月3日
(联系人:李儒娟,联系电话:15683548101)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