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澄迈县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澄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稳步推进澄迈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县政府按要求向县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深化法治学习。一是开展公职人员学法考试。2023年我县组织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镇共2448名公职人员(含省管干部)参加法治考试,合格率100%。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为2023年全县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和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学法。
(三)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开展“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制度,通过三级管理机制实现对企业从招商、落地、建设到竣工投产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二是建立民营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包联工作制度,通过上门服务、线上服务、建立联络群等方式“点对点”服务企业,提升企业满意度。三是组织涉企政策宣传。县工商联组织两期专题政策宣讲沙龙活动,通过讲解现行涉企政策,指导企业实现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四是落实“拿地即开工”制度。完善项目“预审批”相关制度,实时更新“产业地图”,推动全省“项目直通车”改革首单落地澄迈。
(四)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一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2023年,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县55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有13件,适用例外规定1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对该14件政策文件的起草单位提出合规建议。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及时修改、废止并向社会公开。
(五)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印发《澄迈县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一是建立审管法信联动机制。依托数字化平台,实现审批结果驱动事中事后监管、行业领域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在线衔接、执法结果实现信用评价动态优化、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精准落实差异化监管。二是开展信用修复和联合惩戒。2023年,澄迈县依法将6433家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1025家市场主体移出异常名录。被县法院列入失信人员172名,失信企业42家,多部门联合予以信用惩戒。
(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更新并对外公布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等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23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核意见425件次,司法行政机关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52件次。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持续推进乡镇赋权工作,组织开展乡镇赋权事项专题培训和业务能力测试,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督指导,提高基层业务能力和水平;创新窗口前移,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制发《澄迈县“窗口前移、镇办受理、县镇联办”政务服务一体化新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在乡镇全面铺开“窗口前移”改革,实现“镇前台综合受理、县后台分类办理、镇统一窗口出件”的新型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就近办理服务。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落实法制审核。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县司法局联合县委组织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综合行政执法局常态化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乡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考核评议,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四是及时更新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根据省有关要求,动态调整并公布《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版)》。五是顺利完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肃清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顽瘴痼疾。
(八)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参加行政诉讼,2023年澄迈县共审理110宗行政复议案件,其中决定撤销10宗、确认违法11宗,复议纠错率19.09%;2023年涉澄迈县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共审结196宗,败诉21宗,败诉率10.71%。二是强化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开展“行政复议提升年”活动,通过全面梳理案卷、加强学习研讨、完善工作机制等方式,提升行政复议人员办案能力,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卷管理,完成2020—2022年行政复议案卷档案整理归档及电子化扫描存储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月”活动,通过组织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基层宣讲、举办“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全县积极参与复议答题等方式,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三是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关于采取措施降低复议案件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的批示,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应诉能力提升培训;落实行政败诉案件“一案一分析”和行政机关复议应诉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机制。四是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流程。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确实因公无法出庭,协调县政府其他负责人出庭应诉;县政府工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由政府部门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应出尽出”。
(九)加强府院联动。一是发挥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县司法局、县法院召开座谈会,查找府院联动工作中的问题堵点,研究解决措施,协助县法院协调处理破产案件中的职工安置、税务查询、工商登记注销等问题,审批通过向破产案管理人发放专项经费43130元,实现专项经费审批工作“首单”办理。二是配合完成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建立政府法院联动机制督导调研,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县司法局牵头制定《澄迈县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全面推动落实府院联动工作。三是司法局、妇联、工商联等多部门与法院联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县法院与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继续开展合作,深化府院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十)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效覆盖。村(居)法律顾问融合“格事通”网格化服务管理,将村(居)法律顾问纳入全县网格,打通村(居)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2023年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共参与解决矛盾纠纷25件,提供法律意见59个,起草法律文书29件,举办法治讲座、普法宣传475场,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被列为县主题教育六个正面典型之一。二是持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2023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761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36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24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件,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63件,接待来电来访2618人次。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护苗”行动工作相结合,由本县优秀律师组建“护苗”专项行动公益律师团,通过开展法治宣讲、参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联络员学习会等常态化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服务;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专席,开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量、咨询量及宣传场次均超额完成省下达指标。三是调解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以来,澄迈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475起,化解矛盾纠纷444起。县司法局、公安局特警大队、检察院福山检察室荣获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朱江同志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并在全省人民调解员工作交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十一)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特殊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增强普法宣传教育效果,县司法局创作编排的微动漫《矫正日记》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等奖。开展2023年度县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顺利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护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维权、消费者维权、少数民族同胞权益保护、农民工维权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澄迈县130名法治副校长开展入校园宣讲活动633场,覆盖230所学校及幼儿园,受益师生15.82万人次。
(十二)强化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委、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县政府每年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我县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0件、政协委员提案139件,建议和提案的办复率均达到100%。积极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检察院检察建议整改。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澄迈法治政府建设有以下问题需要改进:一是法治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法治学习缺乏系统性、缺少针对性,学习流于形式,学习效果不理想。二是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我县行政诉讼败诉率偏高,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未实现“应出尽出”,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到位,司法建议办复情况不理想。三是在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方面效果不显,普法宣传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强化公职人员法治学习。各级各部门制定法治学习计划,创新法治学习方式,系统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领导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干部大讲堂等的必修课,确保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本领。
(二)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结合《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海南省贯彻执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台账》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涉我县责任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助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县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常态化、长效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重点抓好执法问题突出领域行政执法监督。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其他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各镇各部门充分认识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对构建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时办理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并回复办理情况。建立健全行政诉讼生效裁判执行监督机制,实行“县司法局+县政府督查室”双重监督,制定行政诉讼生效裁判及执行情况台账,司法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跟踪督促,通过发函、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履行生效裁判,并要求书面反馈履行结果及履行材料。到期未履行的,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及时发函催办,必要时报送县政府督查室督促履行。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国家机关普法任务清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助推我县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