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文县政府文件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澄迈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决定书》(澄府决〔2023〕6号)的通知(澄府〔2023〕66号) 2023/08/15 5.0k 阅读 505 点赞 查看原文 澄迈县老城镇文玉村民委员会文楠村民小组、老城镇文玉村民委员会玉堂村民小组、永发镇东兴村民委员会潭塘村民小组、永发镇东兴村民委员会潭玛村民小组、永发镇东兴村民委员会儒昂村民小组: 2023年4月28日,我县作出《澄迈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决定书》(澄府决〔2023〕6号),经我县研究,现将《澄迈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决定书》(澄府决〔2023〕6号)予以撤销。 澄迈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县政府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