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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财政局 关于 开展会计建账备案登记工作的通告

2026/04/01 6.4k 阅读 168 点赞
  • 索  引 号:008228464-09/2026-2684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6-04-14 16:15
  • 标       题: 澄迈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建账备案登记工作的通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4-14 16:15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澄迈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建账备案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规范我县会计建账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会计工作秩序,根据《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办法》(琼府发〔2022〕9号)及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琼财票〔2022〕622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启动我县会计建账备案登记工作,推广应用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应当设置会计账户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建账单位”)按照琼府办〔2022〕9号文件规定,使用系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建账信息和财务报表关键数据,业务范围涵盖建账激活、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状态申诉、账簿申领等(系统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会计建账备案登记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建账单位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上线操作。

三、建账单位首次建账登记须进行建账激活操作,并报送2025年度财务报表。建账激活后,系统自动赋予建账单位统一建账识别码。建账单位须在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建账备案登记,即通过系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财务报表等信息。建账单位统一建账识别码动态展示建账单位的建账状态(绿码表示建账正常、红码表示建账异常)。

四、系统提供免费会计核算软件、电子账簿。鼓励手工记账的建账单位使用免费会计核算软件、电子账簿。电子记账可以有效降低纸质账簿印制、管理、存储成本,提高财会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系统登陆网址:https://d-mof.hainan.gov.cn/aes/

六、联系人:洪小芸    联系电话:0898-67625710

咨询地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财政局会计岗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建账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共同推动我县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工作提质增效,确保年度建账备案工作圆满完成。

澄迈县财政局

2026年4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