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加乐镇王菲等211名帮扶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资金的公示
加乐镇人民政府报来王菲等211名帮扶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材料,经复核,符合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外出务工奖补和一次性交通补助经办流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17号)、县人社局《关于继续做好务工奖补和交通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澄人社通〔2021〕47号)等文件规定,拟同意拨付王菲等211名帮扶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资金共计69200元。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内对有关情况存在异议,可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67610838。
附件:澄迈县加乐镇(211名)帮扶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花名册
澄迈县就业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