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市
县政府文县政府文件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澄府规〔2020〕2 号)

2020/03/12 1.4w 阅读 364 点赞

各镇人民政府,金安筹备组,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企事业有关单位: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工作要求,我县对截止 2019 年 9 月 29 日前现行的县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并经县委十三届一百四十三次常委会和县政府十五届第 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继续有效和废止的县级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附件2:废止的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澄迈县人民政府

2020 年 3 月1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