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文县政府文件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关于依法无偿收回海南泽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49.4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书》的通知(澄府〔2024〕45号) 2024/04/05 1.8w 阅读 130 点赞 查看原文 海南泽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研究,现将我县于2023年11月17日作出《关于依法无偿收回海南泽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49.4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书》(澄府决〔2023〕29号)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县政府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