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市
县政府文县政府文件

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澄府函〔2020〕37 号)

2020/03/30 1.9w 阅读 311 点赞
各镇人民政府,金安筹备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将美合革命根据地纪念碑、玉包港登陆作战纪念园、风门岭革命烈士纪念碑、解放海南战役决战胜利纪念碑等4处烈士纪念设施列为第一批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实行保护管理,现予以公布。

澄迈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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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