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澄迈县2026年3月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澄迈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澄人社通﹝2018﹞42号)、《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开发了城镇公益性岗位。现有澄迈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等14家单位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拟拨付城镇公益性岗位26名人员岗位补贴,合计53820元(详见附件)。公示期: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县就业局反映,电话:67613177。
澄迈县就业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