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老城镇姜祖华等22名帮扶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资金的公示
老城镇人民政府报来姜祖华等22名帮扶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材料,经复核,符合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外出务工奖补和一次性交通补助经办流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17号)、县人社局《关于继续做好务工奖补和交通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澄人社通〔2021〕47号)等文件规定,拟同意拨付老城镇姜祖华等22名帮扶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资金共计5000元。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内对有关情况存在异议,可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67610838。
附件:澄迈县老城镇(22名)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花名册
澄迈县就业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