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金江镇大拉村村庄规划(2024-2035)》
批后公布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村庄规划工作的函》(琼自然资函〔2021〕166号)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高质量编制审批村庄建设规划和入库工作的函》(琼自然资函〔2023〕948号)的文件要求,我镇及时推动大拉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目前,《澄迈县金江镇大拉村村庄规划(2024-2035)》已经县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法定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须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规划执行。
附件:《澄迈县金江镇大拉村村庄规划(2024-2035)》批后公布稿(1)
澄迈县金江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