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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的通告

2025/06/30 6.5k 阅读 424 点赞

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水库正常蓄水位101米,总库容5.22亿立方米。该工程已通过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定于2025年7月2日下闸蓄水。为确保下闸蓄水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蓄水后水库淹没区及下游区域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蓄水影响区域

(一)水库大坝上游正常蓄水位101米高程以下淹没区涉及:

1.澄迈县国有林区、航运公司(六克农场)、海口监狱。

2.海南农垦西达农场有限公司昆仑美合队、昆仑二十二队、昆仑二十五队、昆仑二十六队、大丘田队、红峰队、红门队、红旗队、红泉队、加板队、加类队、向阳队、走马队。

(二)大坝下游南渡江沿线区域涉及澄迈县仁兴镇、文儒镇、中兴镇、加乐镇、金江镇、瑞溪镇等沿江区域。

二、蓄水期间注意事项

(一)蓄水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及蓄水后易造成崩塌或滑坡的影响区域内从事耕种、放牧、捕鱼、采石、水上交通、游泳等活动。

(二)蓄水期间,库区迎水面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体和松散堆积物崩塌或滑坡,所有人员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区域。

(三)蓄水期间,库区周边群众须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好家禽牲畜,严禁库区周边群众及家禽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进入水库淹没区和影响区。

(四)请水库涉及的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相互转告、相互提醒、及时制止,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施工区和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如造成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损失或危及水库安全的,将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澄迈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