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经审核申报材料批准,授予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现予以公告: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澄行审批〔2026〕207号
单位名称: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06231673X3
住所: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北一环路
法定代表人:刘新华
许可事项:不定时工作制
有效期限:2026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3日
监督电话:0898-67633195
特此公告。
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4月14日